從六月底開始我就不知道發了什麼瘋,着了什麼魔,拼命地花錢、使勁地買東西。
 
  一切應該從去台北開始,首先是花食宿、交通的費用,然後在百貨公司買了一個包跟一件衣服,加起來2500左右。去台北3天大概花了兩三千元。嗯,所以那三天大概花了5、6000元。
 
  回來之後,在家閒閒沒事開始逛網拍,又亂七八糟的買了一堆東西,包括
 
1.耳環:3對,一對70元=210
 
2.包包:2個包460元+一個福袋199元=659
 
3.書:《鬼吹燈Ⅱ》1~5集+1本40元的10本=1425
 
4.衣服:2個福袋470元
 
所以210+659+1400+470=2739元。
 
然後跟姑姑出門,去新光三越正好在特價,於是我順利成章地又敗了2雙鞋子跟3件衣服。所以是990+1580+390+1246=4206元。(說到那天因為風雨交加,太晚回家又被我媽罵。東西在姑姑車上還不敢拿回家哩!)
 
再來我今天又買了一本《時空旅人之妻》247元,因為有人代訂,可以打66折。
 
換句話說,從六月三十日開始,我就花了6000+2739+4206+247=13192元。平均呢,就是一天花599圓點多。唉,沒想到在家裡待越久,花得錢越多,看來還是早早去上班才是對的!

  對了,忘記補上要去捷克的訂金是10000元,那天也刷了,剩下的七萬多還沒繳。最扯的是我一天到晚拿著旅遊書看我要買什麼東西,我真的快變窮光蛋了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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