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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劉佳、周晶晶

出版社:獨立作家

出版日期:2016/10/28

 

【內容簡介】

  ☆有堅守丈夫死前遺言,為保住兒子的性命而淪落娼家的寡婦
  ☆有和死去男子「假結婚」,好以寡婦身分掩護的同性相戀者
  ☆有「擔心」教書先生夜晚太寂寞,主動提供陪睡服務的寡婦
  ☆有為了讓家裡經濟改善而選擇改嫁的寡婦……

  本書作者挖掘出一個個血淚交織、曲折獵奇的寡婦故事,描繪出明清時期的寡婦眾生相,引領讀者一窺明清時代多樣且自由的女性面貌,也讓這些原本埋藏在史料中的古代女性形象,重新被解放出來!作者劉佳以中國近代史與婦女史研究的專業,加上對於普及書寫的熱忱,紮實考據《女誡》、《女論語》等史籍,再從社會功能的角度,一一分析貞節列女現象的合理性和人們對道德的實用主義態度。究竟褒揚「貞節」對於女性而言是榮譽?抑或是禁錮?國家權力在其中的作用如何?本書可為讀者提示出更多元反思的空間。

 

 

【讀書心得】

  本書給我的感覺像是一本脈絡清楚的論文,從一開始「貞節」的由來,到後來班昭著《女誡》,開始提醒女人們在生活與婚姻中如何自處;再到後來的「視婚姻如職場」,以及列女與節婦的存在。作者如行雲流水般的文字搭配各類文史,引經據典,說明自古代以來女人的貞節到底是怎麼回事,讓人不禁也開始去思考這些存在社會已久的議題。

 

  閱讀本書前,貞潔烈女、節婦在我的印象裡,就是為了情義而不再嫁的一群女人。但是看完本書後,我才恍然大悟,或許不是她們自己選擇不再嫁,可以說部分也是當時的社會鼓勵她們當節婦。因為一個家庭的存在必須有丈夫與妻子的角色,若是已無丈夫這個支柱的存在,又失了妻子(母親)這個角色的支撐,那麼一個家庭必然面臨瓦解的命運,那麼由此衍生的社會問題(例如子女教養、財產分配等等)就不是當時的政府所樂見。所以女人被鼓勵留在原來的家庭裡,繼續幫助這個家庭運轉,然後政府再賜予「貞節烈女」這個榮譽頭銜當作給她們的獎賞。於是政府/家族就不需要多處理寡婦再嫁所產生的問題,而至於其他因為這個獎賞所伴隨來的財富與名氣,就更是大家都想分一杯羹的好處了。

 

  本書還有另一個論點我也覺得蠻有趣的。那就是「婚姻職場說」。該論點是將婚姻比做職場,丈夫比喻成上司,所以上司有什麼要求,照做就是了;當然最重要的是讓上司開心沒煩惱,這樣自己也就會討人喜歡,受人疼愛。這個論點在我看來有點妙,有些地方同意,有些地方我就不敢苟同了。畢竟今日的社會,女性擁有的權利與能力並非都在男性之下,若在家庭裡事事都將另一半視為上司,將自己的需求放到最後,遲早兩人的關係將會失衡。此外,這論點似乎沒有考慮到兩人的感情程度,若真是互相喜歡,那會真的捨得另一半永遠小心翼翼,動輒得咎,甚至常常都伏低做小來服侍自己嗎?這種感覺有點奇怪啊!

 

  結論,本書將自古以來烈女與節婦的形成原因好好地梳理了一遍。讓社會大眾可以重新去了解這些女人做這些事的背後原因何在,同時也能藉古鑑今,看看今日的我們是否也依然存在一些過去的思考模式,是否也需要更新一下了呢?本書推薦給對歷史、女性議題有興趣的朋友觀看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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