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630第一天:統聯-教師會館-史博館-信義區
 
    帶完這一屆之後,我們就計畫來個台北行,一方面是因為要慶祝終於解脫三年級,一方面則是因為要去看米勒的畫展,所以就來個繁忙充實的台北遊囉!
 
  第一天一早就搭統聯北上,話說現在一趟才165元耶,真的是很便宜。大約中午時分到達台北,隨便地解決了午餐,就趕快要去教師會館check in了。一進大廳,徐徐涼風迎面而來,燈光美、氣氛佳,看不出來教師會館的裝潢這麼不錯,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。(對了,補充說明,住教師會館其中一人是需要帶證明文件的,也真虧艾波居然想到要把聘書拍起來拿給櫃檯看咧!)
 
  不過進了我們的房間之後,可就又有點打回原形的感覺了。床鋪、浴廁、裝潢並沒有因為大廳的豪華而提升,而且天花板還有點發霉的痕跡。不過說實在啦,一晚1200,也差不多就這個水準了吧?
 
 
發霉?漏水?的天花板。


 
  稍事休息之後,我們就往這次主要的目的地前進-米勒的畫展。話說當時正下著雨,我們出了教師會館之後不久,就看見前面排了一條長長的人龍,這是真的嗎?這麼多人?而且當時已經是下午三、四點多了,那位工讀生還說大概要排一、兩個小時才能看到,那我們不就是進去繞一圈就得出來了嗎?
 
  於是我們就決定今天先買票,明天一早再進去參觀。不過我們也先去逛了紀念品,那些大部分都是印有米勒畫作的物品。不是我在說,紀念品區真的是人擠人,想把東西拿起來看還得等前面那一個人離開才行。不過我覺得東西都沒有很實用,不然就是太貴了,讓我買不下手。我最喜歡的是印有畫作的洋傘,感覺很有氣質,不過要990元而且又不能摺疊,所以還是就算了吧!
 
 
最後我買了資料夾,小雜誌架,還有只是為了要外面盒子,卻不想吃的巧克力。


 
  關於我的紀念品,還有一段辛酸血淚史。就是當天買完,高高興興地提著印有米勒頭像的袋子回到房間之後,就把它放在梳妝台上(對了,這是個沒有鏡子的梳妝台…)結果不知怎麼的,它好像滑進梳妝台與牆壁之間的縫隙,而我則是把它放到梳妝台上之後就忘了它的存在。隔天退房時根本也沒想到我曾經買了這些東西,就很瀟灑地走了。
 
  到了隔天晚上,我們坐著閒聊這兩天的行程時,才猛然想到我的戰利品。於是就趕緊打回教師會館去詢問,一問之下,我們的房間已經有新房客入住,櫃檯也不答應讓我們在他們外出的情況下進去找東西。(當然櫃檯這樣做是有道理的。只是當時就覺得很急,還要等人回來,比較麻煩。)好不容易房客回來了,原來是雄女的學生,跟著她們上去找,結果──什麼都沒有!這怎麼可能呢?我們東西拿進房間,離開時沒拿走,一定就在這房間裡,我相信學生們應該也沒有拿,怎麼會不見了?(還要感謝當時房間裡學生也幫忙找,還說如果有找到會通知櫃檯,讓人感覺她們很有禮貌呢!)
 
  當下懷著失望的心情回去另一間旅館,左思右想,越想越覺得應該是打掃的阿桑拿走了。照理說,她打掃時要是看到有東西遺留下來不是應該拿給櫃檯嗎?尤其我買的可是新的東西,連拆都沒拆,更不可能是之前的房客留下來的啊!要是是之前的房客留的,那不就代表她打掃得不完全?
 
  於是隔天一早,我又再次打電話去教師會館詢問,這次櫃檯幫我問了打掃阿桑,果然問到了我的這包東西。櫃檯願意幫我寄回來,不過郵資要我自己付。(後來收到要付120元,真是該死的貴。資料夾兩個才60元耶!)

  這次我覺得對教師會館的處理實在不滿意。首先,東西遺留在房間裡,打掃阿桑應該是要拿給櫃檯,而不是等到有人問才說吧?如果我後來沒打電話去,那我的東西是不是就這樣被私藏起來了?再者,我也聽說有的旅館業者是當客人有不小心遺留下東西時,他們會幫忙寄回來,且運費也由他們自己吸收。最後,我買的東西裡面其實還有三個徽章,也都不見了,而且寄回來的東西也被拆開了。我覺得教師會館的服務品質真的還有更大的改進空間。
 
  回到主題,當天因為米勒畫展人太多而我們沒進去之後,就決定去信義區亂逛順便吃晚餐。本來想說要花大錢吃頓好的,不過又覺得出國在即,錢還是省著點用吧!於是我們就到新光三越的地下樓吃印度抓餅,味道還不錯喔!酒足飯飽之後,又去誠品跟台北101晃了一下,感覺人不多,有點寂寥。
 
  9點半多了,我們又跑去星巴克喝咖啡,順便買甜甜圈吃。簡愛點了一杯抹茶拿鐵,我點了焦糖瑪奇朵,而艾波則是點了紅茶拿鐵。結果,簡愛那杯超甜的啦!我的媽呀,怎麼會甜成那樣,抹茶照理說應該不會很甜才對啊!於是簡愛又跑去加了點牛奶,才勉強可以入口。
 
甜度由左而右,抹茶拿鐵>焦糖瑪奇朵>紅茶拿鐵。


 
  我們三個就這樣吃著甜甜圈,順便回想去年在加拿大時吃的楓糖甜甜圈,哇嗚,那個楓糖甜甜圈真的超好吃,還沒吃就可以聞到很甜的香味,吃下去的滋味就更不用說了。去加拿大必點啊!(哈哈,說著說著,又回憶起簡愛的小肚肚。照片在這:http://blog.pixnet.net/mizuya/post/8068598
  第一天的台北行就樣結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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